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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旅行吧  

 

昨天看了一篇文章,在提醒有伴的女孩子 不要因為有伴就忘了讓自己發光

 

腦還立刻浮現這個地方,

原來我有這麼久沒來這裡打掃了(誤

 

忍不住想起來,以前因小說認識的筆友。

她的故事很吸引人,好像就發生在生活哩,沒有突兀的詞彙和場景,

老實說,也不夠華麗。

 

可是我是她的忠實讀者。

 

在她高中畢業以後,她就停筆了,或者是換了另一個筆名另一個天地,我不知道

總之,她的部落格也就長草了。

偶然在即時通上遇到她(即時通的年代),她說,她沒有再寫了。

很震驚,可是她接下來說的話,到現在都還很清楚

「我曾經以為我很愛創作,可是上了大學後,比起創作,我有更多想要做的事。」

 

我也一直覺得自己是愛創作的。

而且也愛 很愛創作的自己。

但昨天,我突然發現,原來我也不是真的這麼愛

不然,怎麼可能會放著長草?

 

之於創作,原來也是背叛者

想著去翻了翻以前的作品,有些看著看著還發笑。

覺得小時候的感情觀有點霸道,有點太浪漫

 

可也就是這種憧憬,才會一而再 再而三地繼續下去

長大後的世界沒有這麼容易,沒辦法隨隨便便就找到心心相印的人

最好那個人高高帥帥,甚麼都會,個性還超好

不吃醋,可是該吃醋的時候都會吃。

不管做甚麼都讓著妳。

 

沒有這樣的人,長大後,才知道沒有這種人,只有彼此牽就犧牲的情侶。

是又何妨?

已經不是在乎這些表面功夫的年紀,所以現在很珍惜。

我找到一個我願意遷就,而且也很遷就我的人

 

只是因為他,我可能會變得空蕩

可能會一直患得患失,可能會和自己相處不愉快

而這樣內外不能自在相處的我自己,我不太喜歡啦哈哈~

 

所以為取得一個平衡

提起筆,再寫。

 

每天都被生活大小事感動,

卻早就忘了急切紀錄的心情。

 

讀萬卷書,行萬里路。

提萬筆字,覓一處永恆_.

 

 

BY 熊兒。201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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